1、做親子鑒定需要如下材料:
(1)向鑒定中心提交鑒定申請;
(2)當事人的身份關(guān)系證明;
(3)當事人的身份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等;
(4)當事人的鑒定樣本,包括當事人的毛發(fā)、血液等。
2、法律依據:《司法鑒定程序通則》第十二條
委托人委托鑒定的,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(shí)、完整、充分的鑒定材料,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(shí)性、合法性負責。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(chēng)、種類(lèi)、數量、性狀、保存狀況、收到時(shí)間等。
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,應當向委托人提出。
本通則所稱(chēng)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、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(guān)的鑒定資料。
二、一般親子鑒定手續有哪些
一般親子鑒定手續要求如下:1、被鑒定人應由母與子與可疑父親組成;
2、成年被鑒定人均應自愿同意鑒定,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爭求其對鑒定的意見(jiàn);
3、被鑒定人出示身份證、孩子出生證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(guān)系的證件;
4、出具由法院、檢察院、公安部門(mén)或律師事物所簽發(fā)的親子鑒定委托書(shū),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證以及申請原因等;
5、按照司法親子鑒定的有關(guān)規定,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數量的血液。